项目概况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维修改造项目第三方咨询服务单位(设计、监理、造价)框架协议和增补两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6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G2025-021
项目名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维修改造项目第三方咨询服务单位(设计、监理、造价)框架协议和增补两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最高限价:
02包组(监理)最高限价:涉及到两专业以上的维修改造项目最高限价为项目预算的3%,单项工程(单专业)监理费最高限价为项目预算的2.7%,两专业工程监理费最高限价为项目预算的2.8%;
采购需求:
02包组(监理):工程监理单位,主要针对于各类工程项目预算金额超过5万以上的项目,负责提供我院各类工程的监理服务,确定3家入围供应商对该包组内容提供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期限为1年,如果在一年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合作融洽,经学院认可后,双方协议期限可以延长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含残疾人福利企业及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4个包组兼投不兼中,已入围的01、03、04包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2包组(监理):供应商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 2025年6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每包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逾期送达、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文件的开启
时间: 2025年6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材料不全者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征集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单位信息
采购人: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15-3853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
项目联系人:罗美佳
联系电话:0415-2768328